首 页 医院概况
  • 医院简介
  • 领导分工
  • 医院荣誉
医疗服务
  • 科室向导
  • 专家介绍
就医服务
  • 门诊信息
  • 预约挂号
  • 院内分布
  • 就诊须知
  • 科室电话
  • 病案复印
  • 交通位置
院务公开
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人才招聘
人文医院
  • 院徽
  • 院训
  • 院歌
党建园地
  • 党纪学习
  • 党建动态
  • 精神文明
  • 党的二十大
  • 清廉医院
药物临床
  • 关于我们
  • 相关法律
  • 伦理委员会
  • 专业介绍
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下载中心


 
 
党纪学习
党建动态
精神文明
党的二十大
清廉医院

   当前位置:首页>党建园地>党纪学习


【党纪学习教育】关于党员信仰宗教、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

字体【       文章来源:
 
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六十九条、第七十条对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作出处分规定。

  党员干部信仰宗教和搞迷信活动,与党员应当是唯物主义者和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的要求背道而驰。我国公民依法有宗教信仰自由,但党员作为唯物主义者和无神论者,必须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、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,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,绝不能在宗教中寻找自己的价值和信念。党员干部信仰宗教,已经不符合党员条件,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,视情况采取要求限期改正、劝其退党、除名等组织处置。

  党员干部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,更是理想信念缺失的体现。梳理近年来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,仍有人“不信马列信鬼神”——有的长期在家烧香拜佛,有的给自己祖坟、办公室调风水,有的指使行贿人给“大师”捐款。党员干部搞迷信活动绝不是一件小事,会侵蚀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,也常常与腐败行为相伴相生,必须以严格的纪律予以规制。

  实践过程中,有两点需要把握:一是认定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,既不以党员参加入教仪式或取得佛道教在家信徒的居士证、皈依证等宗教类证件为前提,也不以在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加过宗教活动为前提,而是应当以该党员背弃共产主义信仰,信仰某一宗教为判定标准。二是把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与组织、参加一般的民俗、习俗活动,以及正常参加游览活动区分开来。不能把一些有着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、区域特色的民俗、习俗活动当成迷信活动。党员干部偶尔到一些寺庙、道观、教堂等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参观游览或参加活动仪式等,其目的仅仅是为了游览或工作,也不应认定为参加迷信活动。

转自: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

友情链接: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洛阳市康复医学会 
红宝石备用网站 - 红宝石官方网站hbs备用Copyright 2008 特别声明:本站信息仅供参考,并不作为疾病诊治依据。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,请速与我们联系. 豫ICP备10006973号-1

豫公网安备 41030502000010号